东至县中小企业发展局文件
东企(2006)57号
关于2006年度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
现就2006年度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积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团结协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
2、爱岗敬业,勇于开拓,努力进取,有钻研和创新精神,在技术引进、改造和创新中做出一定的成绩;任期内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以上等次。
(二)学历资历条件
1、申报工程师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其学历和资历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第二学士学位后,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2)、获得大学本科或专科学历后,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
(3)、获得中专学历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5年,并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满5年。
2、申报助理工程师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其学历和资历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后,取得技术员资格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
(2)获得中专学历后,取得技术员资格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
3、外语、计算机、继续教育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合格证,或符合免试条件。
(2)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取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三)能力业绩条件
1、工程师条件
申报工程师资格除具备上述相应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能力条件
能熟练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解决生产、建设中的技术问题,有参与较大工程项目或技术开发与课题研究的能力。
(2)业绩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参加完成1项市(厅)级或2项本单位工程、科研、技术创新、技术改造项目,经同行专家和市(厅)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并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b、有1项专利的发明人或设计人,其发明专利已开发实施并取得20万元以上利税。
c、解决生产建设和技术应用过程中的问题,经同行专家和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对提高产品质量、劳动生产率、降低成本有较明显的效果。
d、参加制定本行业或部门的工程项目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行业技术标准,其中至少一项被采纳或付诸实施,并取得较好效益。
(3)论文著作条件
在公开发行的省级以上科技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撰写较高水平的技术报告2篇以上。
2、工程师破格条件
破格申报晋升工程师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在任期内年度考核至少一次为优秀(在企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破格申报须在任期内至少获得本系统表彰奖励一次),还须具备下列两项条件:
(1)能力业绩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获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1项;或市(厅)级科学技术一等奖1项;或市(厅)级科学技术二等奖2项。
b、参加完成1项市(厅)级重点工程、科研、技术创新、技术改造项目,经同行专家和市(厅)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
c、主持完成1项或参加完成2项市(厅)级以上行业技术标准、规范编制,并通过市(厅)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审定后颁布实施。
d、在本行业中工作成绩突出,获得市(厅)级以上表彰奖励1次以上或县(处)级以上表彰奖励2次以上。
e、有2项以上专利的发明人或设计人,其发明专利已开发实施并取得50万元以上利税。
f、承担企事业单位主要技术工作,在科研、设计、施工、生产、技术推广、技术管理等方面有较大创新,取得较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本行业中有较大影响,本人破格申报得到本专业3名以上高级工程师书面推荐。
(2)论文著作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在公开发行的省级以上科技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
b、公开出版发行本专业学术、技术著作(译著)1部(独著或合著,本人撰写不少于5万字)。
3、助理工程师条件
申报助理工程师资格除具备上述相应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二项条件:
(1)能力业绩条件
基本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具有解决本单位工程、科研、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工程项目中一般技术问题的能力,并取得一定的工作业绩。
(2)论文著作条件
在市(厅)级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撰写较高水平的技术报告1篇以上。
二、推荐申报单位在报送材料前,应公示拟申报人员名单及参加评审的原始材料,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人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公示栏中注明申报材料真实性和公示结果,并签字盖章。
三、晋升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必须报送下列材料(原件):
1、委托评审函1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破格申报的,在评审表封面右上角注明“破格”字样。
3、《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简明登记表》一式17份(附件1,统一使用A4规格)。
4、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申报工程师资格者提供)。
5、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原件或《外语免试审批表》、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原件或《计算机免试审批表》(申报工程师资格者提供)。
6、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业绩成果,以及作为主要专业技术贡献者完成的项目,获得社会学术团体或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证书及奖励证书等。
7、任现职以来的论文、论著、译作和解决专业技术难题的专题报告或实例材料。
8、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业务工作总结(2000字以内,要求打印)1份。
9、《2005年度考核表》1份,考核优秀者,须提供相应证书;非公有制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提供单位对本人的工作表现鉴定。期间调动工作单位的,由原单位和现单位分别提供工作表现鉴定。
10、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张。
以上材料请在封面附上目录并注明申报单位、申报人、申报职务、申报材料的名称和件数等。
四、破格申报工程师资格的人员,需填写《破格申报工程师资格报名表》(附件2),具备破格条件申报者,需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申报者业务理论知识与实际运用能力,面试成绩合格者方可将其申报材料提交评委会评审。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开始30分钟后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为进一步优化人才环境,充分调动广大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鼓励更多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按省、市有关规定,今年对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政策作适当调整:
1、根据池办发[2005]15号文件规定,对企业、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和农村基层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工程师资格时,暂无外语、计算机、继续教育合格证书的,可先参加评审,待取得相应合格证书后再发放任职资格证书。
2、对未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的人员申报工程师资格,可允许先评后考,但评审前本人必须先行书面承诺,承诺书随同申报材料一并上报。
3、允许通过考试取得国家相关专业相当级别执业资格人员按相关规定直接申报工程师资格。
4、允许取得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按照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条件要求申报同级别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
5、允许县内非公有制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比照国有单位同等条件人员越级申报,其职称申报程序按市人才中心池人才[2005]18号文件规定执行。
6、允许已达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晋升任职资格。
7、对未正式办理调动手续的县外专业技术人员,凡与我县企事业单位签有聘约,工作一年以上,符合职称评审条件,可经现工作单位同意后按规定程序申报晋升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
六、申报晋升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及县直单位申报晋升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材料,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统一于11月3日(星期五)前报送县中小企业发展局(联系电话:0566-7011724),逾期不予受理。
七、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县中小企业发展局负责解释。
附件:1、《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简明登记表》
2、《破格申报工程师资格报名表》
二○○六年十月十二日
附件1:
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简明登记表
申报人工作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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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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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何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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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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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现职
期间主要
业务工作
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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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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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及
主管部门
审核意见 |
材料属实 同意申报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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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委投票 |
同意 |
不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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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破格申报工程师资格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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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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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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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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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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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全日制
教 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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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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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职
教 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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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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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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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
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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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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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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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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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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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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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格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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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人事部门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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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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