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东政办〔2008〕24号
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统计局县经委县发改委
关于东至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香隅化工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县统计局、县经委、县发改委制定的《东至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改革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五月十五日
东至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改革实施方案
(县统计局 县经委 县发改委 二○○八年五月)
为切实做好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的统计方法改革工作,进一步完善统计体系,加强工业经济运行调度,及时掌握和监测固定资产投资进度,强化经济运行综合评价和目标管理,按照“属地统计”原则,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改革统计方法
改革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方法。将原来由县统计局直接收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以下简称统计报表)统计,改为按照“属地统计”原则,由各乡镇和香隅化工园区收集本辖区统计报表统计后,再上报县统计局和经委。
二、统计范围划分
按照“属地统计”原则,结合目标考评,对各乡镇和香隅化工园区现有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以及以后新增统计范围,由县统计局会同经委、发改委具体划分统计范围。
三、主要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县统计局牵头,经委、发改委配合,负责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总体布置,各乡镇和香隅化工园区要明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协调落实本地统计工作。
2、健全统计机构。各乡镇要迅速建立统计站,明确站长由乡镇分管领导兼任;要确定1名专职统计人员(在现有在编人员中调剂);在此基础上增加1名专兼职统计员。乡镇统计站要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位,确保辖区内各项统计调查及时、准确、全面。各乡镇建立情况要报县统计局备案。
香隅化工园区统计机构建设比照建立。
3、完善办公条件。县财政为各乡镇统计站配备1台统计专用电脑将于5月底到位。各地要为统计站人员安排专用的统计办公室,配置1部专用的固定电话、传真机和微机,添置档案柜等必要的办公设施。
4、设置过渡期。为稳妥推进此项工作,过渡期为2008年5月-6月。在过渡期内,全部统计业务实行“双轨制”运行,即各项统计报表在上报县统计局、县经委的同时,必须抄送所在地乡镇政府和香隅化工园区统计站。
四、实施步骤
1、准备阶段:5月15日前,制定实施方案。5月22前,建立各乡镇和香隅化工园区规模工业企业名录库、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名录库,召开动员会和培训会,全面布置。
2、实施阶段: 2008年5-6月为过渡期,采取“双轨制”。从2008年7月起,在全县范围内正式实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由乡镇和香隅化工园区直接统计工作。
五、工作要求 1、确保数据质量。各乡镇、香隅化工园区统计站要定期召开统计例会,及时掌握本辖区内规模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的变动情况,做到工业企业“纳规”主动申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一个不漏。县统计局、经委、发改委根据需要,不定期抽取一定比例的规模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进行复查、核实。
2、确保统计报表及时性。各乡镇、香隅化工园区统计人员要按统计制度的规定,认真填报统计数据,按时上报统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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