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县经济委员会文件
东经(2008)17号
关于对委属企业改制实行领导分工联系责任制的通知
各科室,委属企业:
为推进委属企业改制工作,在明确委分管领导负责日常企业改制工作协调、督促、汇总、汇报等工作外,经研究决定,2008年继续实行委属企业改制领导分工联系负责制度。现通知如下:
一、人员分工
丁永亮同志:负责委属企业改制面上指导协调工作。
张学锋、朱木林同志:负责原轻工总会下属企业改制扫尾工作,陆侠辉、陈国胜、祝凯、周金娥同志协助。
李 杰同志:负责龙江供水公司改制和原东齿公司改制扫尾工作,汪永明、何理达、吴练武同志协助。
谭寿松同志:负责斯尔兴公司改制和原双塔建司改制扫尾工作,褚绪福、何理达、吴练武、祝凯、陆侠辉、陈国胜、李玉兰、陆培启同志协助。
张光辉同志:负责原乡镇企业局及下属企业改制扫尾工作,陆侠辉、陈国胜、陆培启同志协助。
吴志伟同志:负责原东至化肥厂改制扫尾工作,操国斌、陆侠辉、吴练武、周金娥同志协助。
褚绪福同志:负责原东至服装总厂改制扫尾工作,何理达、吴练武、陆侠辉同志协助。
二、工作职责与要求
委属企业改制工作实行企业法人代表为第一责任人制度。委联系领导及工作人员主要职责是,帮助企业拟定改制工作方案,并协助企业组织实施;及时准确反馈企业改制工作信息,做好改制过程中稳定工作及改制工作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对已改制的企业遗留问题,按原改制方案和相关政策规定,根据原企业改制资金来源状况加以落实。对联系领导及工作人员的要求是:
1、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企业改制工作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饱满的工作热情积极投身于企业改制工作中去。
2、妥善处理机关工作与企业改制工作的关系,做到两不误。一方面,妥善处理好机关工作事务;另一方面,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帮助企业解决改制工作中的资产处置、身份置换、养老失业保险、房改政策落实、债权债务纠纷、群访事件等具体问题。
3、将企业改制工作纳入机关工作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对完不成改制任务的企业,取消责任领导当年度考核评先资格。
特此通知
二OO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抄: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企改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