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经委、省民政厅和省编办联合出台 《关于加快推进全省行业协会改革发展的意见》,对规范和发展各类行业协会提出了要求。 实现依法设立、民主管理、行为规范、自律发展。 针对现有行业协会中行业代表性差、专业权威性低、没有专职工作人员、不能正常开展活动的行业协会,要通过采取限期整改、注销、重组等措施,进行清理和规范。行业协会要坚持非营利性;举办展览会、展销会、培训等有偿服务活动,收费应符合有关规定标准,自觉接受监督。
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把应由行业协会履行的职能交给行业协会,把宜于行业协会行使的职能明确委托或转移给行业协会。
(攻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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