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 构 设 置
东至县经济委员会设7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人事科)
负责处理委机关日常工作;协调机关科室工作关系;负责委机关文秘、机要、档案、保密、财务工作;负责政务信息、经济信息的搜集与发布工作;负责委机关后勤服务、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及信访工作。负责委机关的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承担委机关的外事工作;负责有关企业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委机关纪检监察日常工作;负责委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二、综合法规科(行业规划科、产业政策科、培训科)
综合分析近期经济运行和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委管理工作各项生产建设资金的综合平衡和监管;牵头组织重要文件材料的起草工作;组织综合性经济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协调,对经济法规、行业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委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指导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实施行业技术政策;研究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检测分析行业生产运行态势,协调解决生产和流通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汇集、分析、发布行业经济技术和市场信息;协调行业内部关系,维护公平竞争秩序;联系有关社会中介组织等事宜。组织实施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监督检查产业政策实施情况,协调解决执行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发展大中型企业和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负责有关企业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三、经济运行科(综合运输协调办公室、煤炭工业办公室)
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制定和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和政策措施;指导企业的扭亏增盈工作;负责全县盐业行政管理工作。
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涉及交通、邮电方面的重大问题;组织推动联合运输,研究协调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工作。
贯彻落实煤炭行业发展规划、行业规章和规范,引导行业合理布局,实施行业管理,承担煤炭工作管理职能,审核煤炭建设的重要项目;编制和实施年度煤炭计划,协调煤炭生产等重大问题。
四、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科(电力能源科)
研究提出企业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发展环保、新能源的政策、措施;指导和推动以节能降耗为主要内容的新品种、新技术开发和设备改造;指导和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环保产业的发展。
研究提出电力工业(含水电)的行业规划及相关的配套措施,实施行业管理和监督;负责全县电力资源配置和农电管理工作;贯彻电力安全政策、规章,参与电力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指导农村电气化和小电网建设规划以及农电体制改革等工作。
五、企业科(县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资产监管的方针、政策;推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指导和协调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提出企业股份制改革有关意见;对各种经济成分的企业实行宏观管理和指导,规范企业行为,参与指导企业直接融资、国有企业扭亏脱困工作,推动企业管理创新,总结推广企业管理经济,规范企业各项基础性管理,指导企业内部运行机制的转换工作,承担县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有关企业改革信访工作。
六、投资与规划科(技术进步与装备科)
研究提出重点行业生产力布局、城乡工业综合发展方案、技术改造项目和重点产品结构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业企业、金融机构及社会资金投向;建立完善技术改造项目库,研究拟订项目备案制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科室提出县级工业投资项目贴息(补助)资金的安排意见;对上市企业的资金投向进行监督;对财政债券支持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研究提出企业技术进步、技术引进和重大装备国产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工作;指导和协调重点技术创新项目、重大引进技术消化吸收项目等的实施;指导和推动企业技术创新机制建设及产学研联合;指导电子信息技术在企业的推广应用;指导和协调企业重大技术装备项目的研制工作。
七、中小企业发展科(县促进中小企业暨个私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指导中小企业、个体私营和民营经济改革与发展,并负责有关的综合协调和服务工作。
推进全民创面业战略实施;研究提出全民创业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产业发展方向和重点;负责有关工业领域招商引资和对外开放工作;承担县促进中小企业暨个私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会同有关创业科室提出企业发展的有关专项资金的安排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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